义大双林诉讼案 林英杰、林其纬决议不上诉‏

▲林英杰。(图/义大犀牛提供)

体育中心综合报导

前义大犀牛球员林英杰、林其纬委任中华职棒球员工会律师状告前雇主义大职棒事业股份有限公司(后称义大球团)一案,球员工会26日发出声明,经过评估之后,决议不提上诉。

以下声明稿内容

历经一年调解及诉讼,于104年10月28日下午由台湾高雄地方法院宣判,判决被告应给付原告林英杰新台币102,832元,并自103年12月11日起至清偿日止,计算周年利率5%之利息,另林其纬部分驳回,经评估再提上诉效益后,决议不提上诉。

经球员工会律师向林英杰及林其纬解释判决理由并讨论后,知悉法院认为球团不当扣薪,乃遵循联盟制式选手契约所致,高雄地院法官虽以心证判断契约内容具明显疏漏,且不当扣薪一事违反常理,却仍须依照双方当时所签属之契约文件,将林其纬求偿一案判处驳回,以此判断即使我方持续上诉,若法院仅能按契约内容判决,恐仍难逆转结果,且对检讨既有规章成效有限,故虽对此判决结果感到遗憾,但决定不再上诉。

值得欣慰的是,义大球团已于本案诉讼期间(中华职棒26年球季前)大幅降低选手契约中,升降一、二军之减薪幅度,且尽到充分与球员沟通之资方责任

惟联盟规章内之制式选手契约规范,「视选手具体表现,球团得订定奖惩办法(不限减薪、停赛、奖金)」之不对等条文,却屡遭有心球团恶意引用为球季期间,球员升降一、二军之扣薪依据。

因此,球员工会认为,现行之中职规章、契约,不但早已不符现今职业运动发展需求,更是造成劳资冲突的主要原因,期许联盟身为领导中华职棒的角色,要有智慧勇气,加速全面检视、检讨既有规章之缺失,创造和谐之环境,以避免劳资潜在争议一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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