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委人事释宪案不受理 赖香伶:大法官为多数暴力开绿灯

民众党立委赖香伶。(报系资料照)

立法院去年处理监察院人事同意权案,因国民党强力杯葛民进党团挟着国会过半席次优势,用投票表决终止审查直接进行投票,在野党质疑程序瑕疵提出释宪案。不过,大法官认为立法院会属于国会自律范围,昨决议不受理。民众党立委赖香伶表示,第六届监院人事案,是修宪后20多年来首次没经过立委询答就表决通过的人事案,未来是否只要立法院多数党同意,人事案都能不用审查就迳付表决通过,大法官为多数暴力开绿灯,深感遗憾。

去年7月立法院临时会进行监察院人事同意权审查,国民党团认为监委提名人有酬庸之嫌,占领主席台强烈表达反对,但民进党团靠着过半席次优势强行清场,并提出停止审查迳行表决,形成监委提名人未经质询审查程序就迳自投票,国民党、民众党、时力当时均质疑未经实质审查,有违宪之虞合作连署提出释宪案。

针对大法官决议不受理该释宪案,理由为属于国会内部自律事项,释宪机关应该尊重。赖香伶说,大法官以立法院内部的议事行为,并未直接对外发生效力不具法律性质位阶,就因此认定不得声请解释的理由,证明司法院大法官们与人民期待的宪法价值越来越远。

赖香伶说,2001年因应宪法增修条文修正,立法院三读修正通过的「立法院职权行使法」第29条、第30条条文,立法理由明定被提名人应列席说明及备询义务,被提名人本来就应该接受立法院的质询。

此次释宪案多数大法官决定不受理,赖香伶批评,无疑为立法院的多数暴力开绿灯;在没有依法律程序、真正接受民意授权的立委询答、洗练的监委,如何取得他们行使职权正当性,大法官的不受理决定,乍看之下是为他们背书,但实际上却是剥夺了他们取得人民认可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