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推荐申报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通知

北京市非遗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区文化旅游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及《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传承北京历史文脉, 促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推动非遗保护利用更好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加强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建设,按照北京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工作部署,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现组织开展北京市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

(二)具有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彰显北京古都文化、红色文化、京味文化和创新文化的地域特色,对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可持续发展有积极作用。

(三)扎根北京本土、融合发展、活态传承至今,具有较长的历史传统、清晰的传承脉络和较大的影响力,承载北京历史文化记忆。

(四)制定有具体可行的保护措施和保护规划,保护工作富有成效。

(五)项目保护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开展保护工作所需人员、设施、场地等条件和能力,有一定保护工作经验。

(六)同等条件下,要关注覆盖面广、民众参与度高,以及对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具有文化推动作用的项目。

二、推荐申报数量与途径

(一)北京市各区推荐申报工作由各区文化和旅游局组织进行,每区推荐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本区区级代表性项目数量(不含国家级和市级项目)的7%,区级代表性项目数量以区政府正式公布的代表性项目名录文件为准。

(二)市属单位可以推荐申报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已正式列入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区文化和旅游局进行申报;对未列入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但确有重大价值和推荐必要的项目,可以向市文化和旅游局申报,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个。

(三)鼓励中央在京单位向市文化和旅游局推荐北京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并按照《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规定,履行北京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责任。

三、推荐申报程序

(一)遴选项目。各区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对本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进行遴选、专家论证,提出本区拟推荐项目名单,经社会公示并报区政府同意后,向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推荐。

市属单位推荐申报第五批市级项目,应同时提出项目保护单位的建议,由本单位组织专家论证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向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推荐。

(二)报送材料。各区文化和旅游局及有关单位将填报后的推荐申报材料后,一式两份送交至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非遗处,经当面清点符合要求后接收,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15日,材料电子版同时发送至指定邮箱bjfycc@126.com。

推荐申报材料包括:

1.申报项目清单(见附件1)

2.推荐申报书(见附件2)

3.推荐申报视频、图片等材料(见附件3)

4.推荐申报函件

(1)区文旅局推荐申报函;

(2)区政府同意向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推荐申报第五批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的文件;市属单位应提交上级主管单位同意推荐的有关文件;

(3)本区已公布的区级项目名单(可提交区政府公布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文件的复印件,或由区政府盖章的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单);

(三)材料审核。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如有申报书缺项、文不对题等材料填写问题将通知各推荐单位进行修改提交,并于2020年8月20日前向我局提交补充修改材料,在此期间内未完成修改或修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参加第五批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评审

(四)专家评审。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相关领域专家根据申报材料对推荐申报项目的价值与代表性、保护计划的科学性与保护效果、建议保护单位的资质与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审。

(五)修改并提交正式文本。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将申报文本修改意见反馈至各相关单位,修改完善文本后提交正式申报文本。

四、工作要求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是建立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的基础,各有关单位要以对历史和事业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履行组织领导责任,认真遴选推荐申报项目,结合“一核一城三带两区”建设,将本区域、本领域有价值、有影响力、有代表性的非遗项目推荐上来,为本地区积累丰富优质文化资源。在同等条件下,要支持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突出展现非遗当代价值、远郊区和少数民族项目申报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指导和支持老字号、旅游相关企业申报。

(二)坚持标准,严格把关

要对项目是否符合推荐申报条件、保护单位是否具备保护资格和履责能力、项目申报文本和视频内容是否能体现项目内涵与价值等进行审核把关,要确保五年保护计划的可行性、有效性;禁止多头申报、重复申报;在申报中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

(三)充分论证,提高质量

要充分发挥传承人、传承群体作用和专家学者行业协会力量,开展深入论证,提高申报材料编写质量,做到真实可靠、准确精炼和有说服力,并按照时限要求完成材料报送和修改工作。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推荐申报期间,要广泛听取意见,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应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建议进行认真研究,按照相关程序妥善处理。

联系人: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非遗处  季 翔、李 茜

电话:85157374 85157485

电子邮箱:bjfycc@126.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28号旅游大厦9层

特此通知。

附件:

1.第五批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清单

2.第五批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书

3.第五批市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视频、图片及辅助材料制作要求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