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策平台「甲血甲用」连署达标 捐血管制需「同婚配套」

▲捐血示意图。(图/《ETtoday新闻云》资料照)

记者林彦臣综合报导

卫福部放宽男同志捐血标准,在网路上引发论战,有提案者在公共政策网路平台上提案,反对卫服部放宽「捐血者健康标准」,曾有「男男」间的同性性行为者,终生不得捐血,或以「甲血甲用」为原则,也就是只有男同志能接受男同志提供的血液,该提案4天内已有5916人附议,卫服部须在57天内,也就是3月26日前必须回应。

▲有人在公策平台上提案「甲血甲用」。(图/翻摄自公策平台)

提议内容建议事项指出,按现行「捐血者健康标准」规定,有过「男男」间的同性性行为者,终生不得捐血之规定系因男性行为为危险性行为,其所造成爱滋病可能性大于其他正常性伴侣与性行为之可能,因此为保护被捐血者能在合理的期待其接受捐血后能够拥有健康之身心状态!

利益影响方面,可避免政府爱滋病防疫失控,确保被输血者之身心状况可受保护,可避免检验窗期造成的输血人心不安,最不得已的「甲血甲用」仍可给予同性恋者输血的空间,但也同时保护一般正常性向者,给予被输血者是否愿意接受男男性行为者同意权,让所有人可以对自己的生命负责。

「男同志终生不得捐血」在台湾已经实施28年,卫福部「国血国咨议委员」决定将放宽为「5年内有男男间性行为者暂缓捐血」,目前在国际上,包括美国、欧盟等国都已经解除男同志终生不得捐血的禁令,皆采用「年限」规定,只要在一定期间内没有发生男男性行为,就可捐血。

议题一出,网路上再度掀起两派论战,反对派认为,男同志就是HIV高风险族群,对高风险族群订高门槛控管,无关歧视与否。认同派则认为,对男同志的捐血规范就是歧视,或没有意义的规定,只要经过专业把关后没有问题的血液,就应该合理使用。

但是依照台湾现行的法律,即使对男同志捐血有相关规范,在实际执行上仍有相当的难度,因为在法律上「并没有对男同志的身分进行定义」,在没有定义的情况下,任何管制都建立在所有男性捐血者的自由心证,除非同性婚姻通过,法律上才能够对男同志的身分赋予定义,在有定义的情况下,过滤捐血者是否为男同志才会相对有效率,或是在确认为男同志后,进一步在捐血时要求出具相关安全证明,倘若没有同婚配套,相关的捐血管制规定也只是流于形式。

▼同婚通过才是目前最有效率的捐血管制配套措施。(图/记者林世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