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同性恋摸就有钱拿? 台中3男设局恐吓勒索男同志
▲3男设局勒索男同志,皆被判约1年徒刑。(图/示意图/记者周宸亘摄)
台中市王、陈与洪姓3名男子知道北区英才公园内常有同性恋者相互进行猥亵举动,便认为「被同性恋摸,就有红包可以拿」,3人竟合谋设局勒索「同志」,前年在英才公园内色诱林姓男同志口交,再由另2人出面强索红包,但最后仅得手3200元,事后被台中地院依恐吓取财罪,判处王男徒刑1年,陈男徒刑8月,洪男1年6月徒刑,仍可上诉。据判决书,3人前年国庆日凌晨0时许前往英才公园,因为看到林姓男子戴镶宝石的18K金项链,便锁定其作为下手对象,由38岁的洪男、51岁的王男,先后「色诱」林男,因对方较为喜爱后者,便由王男带林男走到灯光比较昏暗的民龙公园,并露出生殖器,让被害人口交。
林男在动作的关键时刻被王男推开,遭控「你非礼我,要怎么解决?」,他也很快意识到自己被设局,并大声呼叫「抢劫」,但随即遭到痛殴,嘴角被打得出血,金项链、眼镜都掉落地上,2男不仅取走金项链(后变卖得手3000元),更抢夺他口袋里的200元,后来陈男也到场恐吓「你对我兄弟做这种事情,要包红包解决」,但刚好有人经过,3男便立即逃走。
王男在法院审理时辩称,他只是跟林男擦身而过,就被一路尾随,并遭到上下其手,对方还说「我喜欢你」,后来就被拉开裤档口交,因此猛力推林男,才会导致林男摔倒,但他没有殴打林男;另2男则承认想勒索同性恋,但也都辩称没有抢夺强盗林男,台中地院依恐吓取财罪判处王男徒刑1年,陈男徒刑8月,洪男则判处徒刑1年6月,可以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