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效发作」无意识犯案? 缺钱学「蜘蛛人」垂降行抢

▲台中男子黄宗恩因没钱用,竟然突发奇想学「蜘蛛人」垂降邻居家中行抢。(图/示意图,非本文叙述照/翻摄New York Daily News)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台中市长期失业投靠姊姊家中的47岁男子黄宗恩,因为缺钱萌生偷窃财物念头,2013年10月凌晨3时从5楼住处学「蜘蛛人」垂降至预先锁定家境良好的3楼老夫妇窃盗过程中砍伤老翁手臂,并夺得2万8,200元。经老夫妇报警后被捕,台中地方法院29日依强盗罪将黄宗恩判处10年有期徒刑。

黄宗恩犯案时,头戴帽子头套口罩遮住脸部,并以塑胶绳及电线缠绕在雨鞋上,顺着5楼窗边垂降至3楼阳台,手持料理刀与铝制球棒行抢,甚至砍伤老翁手臂,受害人为了保命,拿出2万8,200元给他,钱财得手后,还威胁受害夫妇「别动,我外面有接应」。过后,老夫妇向管理室求救,警方调阅监视录影器锁定有严重犯罪嫌疑的黄宗恩,并趁他返回住处企图毁灭证据时逮捕归案。

台中地方法院审理期间,黄宗恩声称会垂降盗窃是有在服用抗失眠、焦虑相关药物,因为药物发挥作用,所以在无意识下犯案,希望能够因此减轻罪刑。但法官指出,黄宗恩能够结合多项工具进行垂降,并且将脸部遮住后才进行窃盗,这样的行为并非受到药物影响,因此依强盗罪办处他10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