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夫妇游浙江饭店大吵 狂夫「咬妻手臂」判赔15万

夫妻吵架,丈夫张口咬伤妻子挨告。示意图与本案无关。(图/达志示意图)

地方中心屏东报导

屏东一名梁姓台商2016年7月间趁着工作空档带妻子到大陆浙江旅游不料2人却在饭店内大吵,梁男竟张口咬伤妻子,导致对方手臂红肿瘀伤。妻子回台后愤而对梁男提告伤害并求偿。法官审理后,认为梁男行为不应该,因此判他应赔偿妻子15万元精神慰抚金。全案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梁姓夫妇分别在美、中两地投资,梁男负责业务部分,而妻子则是管理财务。2016年7间,梁男带着结缡40余年的妻子到大陆浙江省旅游,在饭店时妻子因怀疑丈夫外遇而大吵,没想到对方竟张口咬伤她,让她气得回台怒告对方伤害并求偿。

梁妻主张,丈夫因为心虚才会咬她,但梁男则辩称,两人争吵是因妻子希望他能一同返台,而妻子动手要撕他的台胞证,他为了保住台胞证,情急之下才咬了妻子让她松手

梁妻事后撤告,但仍坚持要求赔偿,法院审酌,2人结缡40余年,夫妻共同打拚事业实属不易,但因梁男咬伤妻子确实不应该,所幸对方伤势不重,因此判梁男须赔偿妻子15万元精神赔偿金。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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