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带越南妹开房「跌落楼梯摔死」 摩铁判赔300万

案发摩铁。(图/翻摄自Google Map)

社会中心新北报导

新北市尤姓男子2012年带越南应召女汽车旅馆开房间,却因为楼梯旁边没有扶手,造成他失足跌落,从2公尺高处跌落地面摔死,让他的刘姓妻子偕同2个儿子提告业务过失致死。新北地院4日判决尤男所去的新庄香奈尔汽车旅馆」须赔偿近300万元。

判决指出,50多岁的尤男2012年8月4日约30多岁阮女性交易,在从2楼车库下到1楼房间时,从一侧没有扶手的楼梯失足摔落,当场造成颅内出血引发神经性休克,送医不治身亡。

丈夫死于嫖妓刘女有气没处发,本想告阮女谋财害命,却找不出罪证,遂告汽旅业务过失致死。法院开庭时,负责人林男辩称已通过市府检查,市府人员却指出检查作业有疏漏,出事楼梯高于1公尺,依法应设扶手而未设,确属违法

法官审理认为,尤男之死与摩铁楼梯设计不良确有因果关系,判决林男须负担医疗费丧葬费抚养费抚恤金费用,各赔刘女与两子各96万7284元、90万3634元、112万1859元,合计299万2777元。全案还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