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团「马博横断」1人摔落山谷死亡 领队判赔家属256万确定

▲男子失足摔落山谷死亡,最高法院判决家属可获得领队赔偿256万元确定。(图/记者吴铭峰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外号「虎哥」的王姓男子,收费招揽张姓男子等4人攀登马博横断(台湾山界四大障碍路线之一),但过程中张男摔落山谷死亡。王男被认定犯下过失致人于死罪,判刑1年8月定谳,家属求偿,最高法院判决王男须赔偿家属近256万元确定。

判决指出,王男自2014年起就在脸书社群网站上从事招揽登山队业务,由其担任领队。而2019年2月间他招揽一团「3月12~19日〈三~三〉马博横断〈8日〉已7人确定开团」行程由马博拉斯横断线(南投东埔进、花莲玉里出),并向每人收取团费8000元、保险费500元,合计8500元,同时由王男担任该登山队领队。共有张姓男子等4人报名参加。

该登山队在活动第二天要进入秀姑峦山时,就已经从别的领队口中,得知秀姑峦山及白洋金矿山屋等地均已下雪,且天候不佳。等到了秀姑峦山登山口时,王男等人确实见到沿途有相当积雪,他也知悉队员携带之简易型冰爪无法应付当时积雪状况,但仍强行决定带领队员们以轻装备上攻秀姑峦山。

结果上午10时许,在登山队攻顶后沿原路返程途中,王男行走在队伍第1位,张男则行走在队伍最后1位,因张男仅穿戴简易型冰爪,无法应付已布满积雪且经前4人踩踏过而冰化之登山步道;最后滑落崩壁至花莲县秀姑峦山山区、海拔3570公尺处,当场因高处坠落导致创伤性休克死亡。事发后家属提告,检方对张男提起公诉,张男最后被依照「过失之人于死罪」判刑1年8月定谳。

家属另外提出民事诉讼,求偿626万余元,一审判决王男须赔偿346万余元。二审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审理后,经扣除家属先领取的犯罪被害补偿金,另外台中高分院也认定王男、死者各负责一半过失责任,最后二审改判王男须赔偿家属近256万元。全案再上诉,最高法院24日驳回上诉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