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镀厂偷排废水致下水道包商死亡 判赔逾725万元确定
电镀业者私下偷埋暗管将剧毒废水排入民生污水管线中,疑造成进入以污水管维修的工人死亡。(本报资料照片)
7年前新北市地下污陈姓承包商,在三重地下涵管施工时吸入有毒气体致死,外界原本认为是沼气肇祸,检方查出是秋棠企业排放含氰化物的工业污水夺命,死者家属提告求偿,一审判赔1229万多元,二审判赔725万8379元,上诉后,最高法院驳回确定。
刑事部分,秋棠企业负责人的儿子、张皓竣,因负责公司电镀制程中所产生废水的处理、排放工作,去年遭最高法院依违反水污染防治法之非法绕流排放废水所含有害健康物质超过管制标准致人于死罪判刑8年,秋棠企业判罚450万元定谳。
2015年6月3日水利局委托包商施作三重区中正北路污水下水道抓漏工程,45岁包商工人陈益智傍晚7时许带着21岁爱子陈峻伟上工,父子俩进入深6米地下道后,旋因吸入不明气体昏厥现场并失去生命迹象。
事后陈峻伟送医不治,陈益智则挽回一命,初步调查认为是陈益智父子便宜行事,进入下水道前未依程序检测沼气,「仅用鼻子闻」而肇祸。但新北地检署调查逆转发现,杀人元凶是电镀业者秋棠企业排放的剧毒污水。
检方及新北市环保局在案发后1个月重回厂区采样,发现水中仍有剧毒的氰化物及铜、镍、铬等重金属,其中氰化物超标4.34倍、铜超标13.7倍、铬超标24.6倍,镍更是超标120倍,追查后确认为秋棠企业所排。
死者家属事求偿部分,一审新北地方院判赔1229万多元,二审台湾高等法院认定,氰化物毒气伴随大量水体由下水道底部导水槽流至人孔,秋棠公司非法排放须负赔偿责任,扣除已受领犯罪被害人遗属补偿金后,判赔725万多元,最高法院驳回上诉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