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水器害情侣亡 包租公判赔841万

情侣租屋处洗澡因热水器燃烧不完全中毒死亡,高院判决「包租公欧男总计须赔841万多元。(本报资料照片

天气渐冷民众使用热水器要当心欧姓男子套房出租给吴姓女子,拒绝吴的要求安装热水器强制排气设备,前年吴与王姓男友洗澡时,不幸因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她的父母提告求偿,台湾高等法院维持一审认定,判决欧须赔偿416万8629元。可上诉。

刑事部分,欧男被依过失致死罪判刑1年定谳。另名死者王男父母求偿部分,二审高院认定王男使用热水器未开启铝窗加强通风,也须负一成过失责任,判赔424万多元。

欧男出租3处套房靠收租金为业,2018年间吴女及王男在套房的浴室内洗澡时,因阳台衣柜杂物堆置影响室内空气流通,且阳台铝窗仅开启一缝隙,致热水器燃烧瓦斯不完全产生一氧化碳,2人中毒死亡。

法官认为,欧男负保持租赁物合于约定使用状态义务,应使热水器达到可安全使用的程度,但他明知套房阳台因加装铝窗,空气流通不良,却未提供具备强制排气功能,或加装强制排气设备的热水器,须负担过失责任。

高院认为吴女使用热水器时,疏忽没开铝窗让空气流通,须负一成过失责任,判欧须赔偿吴的父母共416万多元,加上先前须赔偿王男死者家属部分,总计「包租公」欧男须赔841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