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换女友」性侵害她烧炭亡 设局男判赔365万

▲图为示意照,无关本案。(图/记者黄克翔摄)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周姓男子邱姓男子2015年私下协议「互换女友」嘿咻,导致周的女友因羞愤烧炭身亡;高等法院判邱男须赔偿死者家属365万元,周男则与家属达成和解。

周男(28岁)和邱男(36岁)在土城区延吉街租住套房而熟识,去年3月,邱向周提议「交换性伴侣」,周男连系新竹的女友小美化名)北上,小美到周男的套房喝酒聊天,事后不胜酒力醉倒。

周男告诉邱男小美正熟睡,随即引狼入室。邱男在性侵过程中,小美一度惊醒,发现对方下体男友大小不同,事后确认对方不是男友,怀疑正牌男友(周男)也参与其中,当场怒斥「你们怎么样这样对我?」

小美事后无法释怀,甚至在LINE透露「与其要我这样肮脏的活着,我宁愿死」,1个月后到三重区一间摩铁烧炭身亡;胞兄查看她的手机才发现,妹妹是遭2男设局性侵才羞愤自杀,全案因而曝光

男因转为污点证人且有悔意,二审被判刑7年6个月,邱男则被判13年6个月,最高法院今年8月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 《ET新闻云》提醒您,请给自己机会:自杀防治咨询安心专线:0800-788995;生命线协谈专线: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