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警局楼梯踩空摔死 自负4成责任国赔145万

东森新闻记者杨凯陈佳雯新北市报导

新北市一名廖姓女子到新北市永和分局正桥派出所协助指认窃嫌,没想到因为警局建筑老旧,没有加装扶手,导致她走楼梯时踩空摔死,家属原本要求国赔800万元,最后高等法院认为,是妇人自己不小心,得自负4成责任,判决国赔145万元定谳。

到警局帮忙指认窃嫌,人都还没看到,却在楼梯一脚踩空导致死亡的案件,此事发生在4年前,新北市一名廖姓女子到新北市永和警分局中正桥派出所协助指认窃嫌,没想到因为当时楼梯口放置开饮机、空间狭窄,导致她在楼梯第一阶时突然踩空,又没有扶手可以抓,正面着地伤重不治。

到警局当证人,却得到意外身亡消息,家属无法接受,一状告上法院,原本要求国赔800万元,法院一审认为派出所属于老旧建筑没有过失,家属再上诉要求336万元,最后高等法院判决,廖姓妇人走楼梯不小心自负4成责任,但出意外的派出所确实没有装设扶手,判决应该国赔145万元。

事发之后,警局紧急加装安全扶手及防滑垫,防止意外事件再发生。警方在事发当下虽然已先筹出191万慰问金给家属,现在法院判决的145万全案定谳,分局表示尊重法院判决,也会依循国赔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