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骑楼害员警摔断腿!他怒求偿74万 法院「2原因」判自负3成责任
▲有员警在骑楼摔断腿,向业者求偿74万余元。(示意图,非当事人/资料照)
记者闵文昱/综合报导
高雄市苓雅区某眼镜行前的骑楼3年前发生一起意外,当时眼镜行的郭姓老板娘在清洗地板时,凃姓警员正巧经过,结果不慎滑倒摔断腿,造成他休养近一个月无法上班,凃员也因此向郭姓老板娘提告求偿74万余元。不过,法院近日判决出炉,认定凃员须自负3成责任,判定眼镜行需赔偿20万余元。
根据判决书,这起事件发生在2021年1月15日,苓雅区某眼镜行的郭姓老板娘在清洗骑楼地板时,当天休假的凃姓警员路过该处并不慎踩滑摔倒,导致右胫骨腓骨骨折,被迫在家休养近月余。事后凃员不满郭女在清洗骑楼时未放置隔板或警示标志,以致于他滑倒,因此向法院提出求偿。
在高雄地院审理过程中,眼镜行老板郑男及其妻郭女均坦承疏失,但认为凃警员请求的赔偿金额过高。法官在检视凃警员提出的医疗单据时,发现他连摔倒前的就医单据都拿出来求偿,法官因此将部分单据剔除。另外,法官认为凃警员提出的40万元精神慰抚金过高,酌情减至10万元。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当天凃警员与友人聚餐喝酒后,穿着鞋底已磨平的凉鞋经过该处。而在郭女清洗地板时,总共有6位路人经过骑楼,但只有凃警员一人摔倒,因此法院认为,凃警员当时未注意路况且未小心行走,须负3成责任。最终,法院综合相关医疗单据及相关证据,判决眼镜行需赔偿20万余元,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