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情人KTV暴打女友抢钱还押山区性侵 法院判赔200万

张姓男子性侵囚禁强盗女友财物,法院判决应赔偿精神慰抚金200万。(翻摄画面)

新北市张姓男子,去年约女友在汐止区一处KTV见面,2人饮酒后,为了债务与感情纠纷发生口角,张男强走前女友的皮包,同时将女友囚禁在山区一处报废汽车内,时间超过24小时,刑事部分一审法官痛批手段凶残、骇人听闻,判决有期徒刑11年,附带民事损害赔偿部分,士林地院判决,张男应赔偿精神慰抚金200万,以及抢走的皮包等物品价值3万4000元,可上诉。

张男去年9月14日约女友到KTV饮酒,酒后口角并暴打女友,导致女友头部、颈部受伤,并强盗女友身上的财物,拿走皮夹,逼迫交出提款卡、密码,再谎称要载女友回家,上车后以束带、绳索捆绑,押往山区囚禁在一处报废的汽车内,并性侵得逞,直至隔日凌晨还喂水,将女友当成禁脔,天亮后女子才自行脱困。

刑事部分张男坦承犯行,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民事部分,女子求偿精神慰抚金200万,张男对于赔偿200万并无意见,只称无力一次清偿,法院审酌,女子遭强盗财物、身体、自由以及贞操遭到侵害,精神上受有极大痛苦,认为女子提出的求偿金额合理,判决张须负起赔偿责任,共赔偿203万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