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情人出言威嚇暴打女友 違反保護令判刑4月

陈姓男子与刘姓女友因感情问题起纠纷,以匿名在网路上放话恐吓,甚至上门暴打,女友申请保护令仍不放过,持续以通讯软体LINE传送讯息威吓,新北地院日前依恐吓、伤害罪及违反保护令罪,判刑4月,得易科罚金12万元,可上诉。

判决指出,45岁陈姓男子与交往多年刘姓女友因感情问题起纠纷,2021年6月中至8月初,在脸书以匿名在网路上留言「如果要判我死刑我要带人下去」、「我是会杀人的」放话恫吓,2021年8月4日凌晨甚至上门徒手及持拖把暴打,导致女友头部钝伤合并脑震荡及全身多处擦挫伤。

未料,黄女申请保护令后,陈男仍不放过,2021年9月底持续以通讯软体LINE传送讯息「好久没砍人了」、「我现在去妳家」威吓。新北地院法官认为陈男未思理性、和平沟通,为发泄情绪竟出手殴打、恐吓及违犯保护令,虽犯后坦承犯行,非无悔意,但迄今尚未与受害刘女达成和解或赔偿损害,日前依恐吓、伤害罪及违反保护令罪,判刑4月,得易科罚金12万元,仍可上诉。

陈姓男子涉嫌暴打与恐吓女友,又因违反保护令遭地方法院判刑。示意图/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