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情人传不雅照逼复合 2度闯屋施暴性侵未遂遭重判

(示意图/Shutterstock)

台北市1名恐怖情人,因不满女友提分手,竟传不雅照恐吓要求复合,还2度闯进前女友住处,捆绑施暴前女友企图性侵,并以强暴手段迫其就范,造成前女友心生畏惧,致生危害于安全。被依妨害秘密罪、恐吓危安罪、加重强制性交未遂罪、杀人未遂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可上诉。

台北市1名许姓男子与A女在2019年10月起至2022年10月间交往,期间许男以偷拍的方式,偷拍A女在住家下半身仅穿内裤而露出臀部、大腿内侧、裸露胸部、下体、睡觉、全裸、下半身赤裸与其发生性行为、为其口交等非公开活动及身体隐私部位之照片、影像。分手后至隔年1月许男仍在A女住家天花板装设针孔密录器,窃录A女每日非公开之居家日常活动。

许男被分手后至今年1月16日止,以通讯软体LINE、微信,传送「那你就继续觉得我欠你,有钱我也不会帮你还」、「看你可以撑多久不让你爸他们知道」后,即传送A女不雅私密照片及影像予A女,要求复合,以此等加害名誉之照片及影像恐吓A女,使A女心生畏惧,致生危害于安全。

警方调查,许男于去年12月30日20时许,持先前未经A女同意所复制A女住处钥匙,进入A女住处内,在A女所饮用瓶装水内置入磨成粉之安眠药后,藏置于储藏室内,A女于当日22时许返家,并饮用上开瓶装水致头晕想睡,躺在床上休息时,许男竟使用其所携带胶带捆绑A女双手及封住A女嘴巴,并不顾A女挣扎、尖叫、求救,仍跨坐、压制在A女身上,并骂他「欠X」试图与其发生性行为,惟经A女生气喝止,许男才停止动作前往如厕,A女趁机冲出家门,前往派出所报案,许男穿着四角内裤追至派出所而未遂。A女事后验尿检出苯二氮平类镇定安眠剂反应。

今年1月22日凌晨2时许,许男再度携带童军绳静电贴胶带,潜入A女住处,经在家之A女试图将门关上未果,而进入住处内得逞,直至当日7、8时许,许男有用毛巾闷、压制、掐她脖子,又松开,反反复复好几次,也有用保鲜膜捆住整个头,让她呼吸困难,觉得快死掉了,许男还用童军绳把她绑在床上,脱她的衣服,想侵犯她,适因她先前已向友人求救,经派出所致电A女,许男始停止动作,收拾所携带物品离去。

许男离去后藏匿在A女住处顶楼,经警到场后查获许男,旋即予以逮捕,并当场扣得针孔密录器1组、毛巾1条、童军绳1条、保鲜膜1卷、静电贴胶带1卷、智慧型手机1支,及在其住处扣得智慧型手机1支、硬碟1个、童军绳1条、静电贴胶带1卷。其后,A女前往就医,经诊断受有左唇角破洞、颈部暗红勒痕宽6公分绕脖子一圈、手腕脚腕多处轻微擦痕瘀青等伤害。

法官审酌被告与A女原为情侣,因故分手后竟未能好聚好散,亦不思以理性、尊重之态度对待A女,反侵犯A女之隐私、性自主、生命法益,所为实有不该;被告涉犯妨害秘密罪,判刑1年;恐吓危安罪,判8月;加重强制性交未遂罪,判4年;杀人未遂罪,判刑6年。应执行有期徒刑10年。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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