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虫持枪性侵槟榔西施 「再逼吸毒又要钱」遭重判

毒虫持枪性侵槟榔摊女店员又逼吸毒又要钱判决出炉。(中时资料库)

屏东有毒品前科的杨姓男子于去年3月结识槟榔摊女店员后,只要没钱就找找女店员要,隔月,他在吸毒完后持1把左轮空气枪要胁女店员也吸毒,并恐吓对方与他发生性行为,事后还逼对方交出周转金8500元,案经屏东地院审结后,法官27日依强盗强制性交罪判14年、以胁迫方法使人施用第二级毒品罪判10年,应执行有期徒刑18年,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去年3月间,杨男在屏东市某槟榔摊结识女店员后,只要缺钱花用就会到槟榔摊找女店员,隔月2日,杨男又到槟榔摊,他先是向女店员称要借厕所,结果竟是在厕所内吸毒,之后还借故呼喊女店员到厕所找他。

女店员一进到厕所,杨男马上掏出他随身携带的左轮空气枪抵住对方的头部、下巴、胸口等部位,还拿出6颗弹壳向对方恐吓道,「你以为我在开玩笑吗,我真的有子弹」、「你相不相信我会开枪」、「知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我们一起算一算看你要给我多少钱」、「你不要以为我不敢对你怎么样」、「看你先拿给我多少钱给我」、「你们店裡应该有现金,去拿几千块给我」等语。

随后,杨男不仅逼迫女店员吸毒,还违反女店员意愿对她强制性交得逞。事后,杨男威胁女店员交出槟榔摊周转金8500元,得手后骑车离去。

杨男遭逮后,矢口否认犯行,案经屏东地院审结后,法官认杨男犯后态度不佳,且又有毒品、强盗取财等前科,因此依强盗强制性交罪判14年、以胁迫方法使人施用第二级毒品罪判10年,应执行有期徒刑18年,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