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槍強逼檳榔攤女吸毒、性侵再搶8500 他最終下場出爐

屏东县杨姓男子去年向槟榔摊女员工借厕所吸毒,再持枪抵住女子头部恐吓「你不要以为我不敢对你怎么样」,胁迫女员工吸毒并性侵,最后抢走8500元现金。最高法院依强盗强制性交罪、以胁迫方法使人施用毒品罪,判杨18年徒刑定谳。

杨去年3月下旬偶遇女员工,屡次到槟榔摊找对方,还多次传LINE讯息;去年4月2日凌晨,杨到槟榔摊向女员工借用槟榔摊厕所吸毒,并呼喊女员工过来;他见女方出现,持枪枝抵住女子头部、嘴巴、胸口,展示3颗非制式弹壳,恐吓「你以为我在开玩笑吗,我真的有子弹」、「你相不相信我会开枪」、「知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等语。

杨要胁女员工拿8500元现金给他,并强迫吸食安非他命,再要求女方脱去衣裤性侵得逞;女员工事后向朋友哭诉,并在友人陪伴下报警处理。

法院认为杨严重破坏社会治安,且让女子丧失对治安环境、人与人之间的信任,杨犯后始终否认犯行,且没有任何弥补被害人的作为,毫无悔悟之心,犯后态度恶劣,一、二审均依强盗强制性交罪、以胁迫方法使人施用毒品罪,判杨18年徒刑,案件上诉,最高法院认为判决没有违误,量刑妥适,驳回上诉,全案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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