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榔摊窃案留1滴血侦破19年前强盗性侵案 二审判13年

▲一滴血侦破19年前的性侵案,此为示意图。(图/记者黄克翔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新竹县竹北市某槟榔摊,2016年间被人以工具剪开铁皮后,偷走2万余元的财物警方根据现场遗留的1滴血,循线逮捕男子瑞文,再经过进一步比对,赫然发现邱男也涉及1999年间的一起性侵强盗案件。性侵一审判刑13年半,案经上诉,高等法院二审9日改将邱男判刑13年。可上诉。

判决指出,邱男所涉性侵案件发生于1999年6月间,当时16岁少女小诗化名)下课回家时,听见大楼电梯小孩受困,急忙外出求助,当时26岁的邱瑞文见状,假意表示愿意帮忙,但需要工具,心急如焚的小诗急忙回家找工具,邱男竟尾随进入,到厨房拿出菜刀,抵住小诗的脖子,试图性侵。

小诗虽哭喊可以给钱、不要性侵,但邱男仍逼小诗口交得逞,小诗将邱男的体液吐在卫生纸中。邱男完事后仍不罢手,逼小诗交出7千元后才离去。小诗随即报警,并将检体交给警方比对,但因没有结果,本案成为悬案

邱男逃亡多年,一直到新竹县竹北市某槟榔摊的窃案,警方采证人员在槟榔摊的铁皮被剪开的侵入口外侧,采集到指纹血迹,经比对后与邱男指纹卡相符,因此约谈他到案说明。邱男虽否认犯案,但警方仍进一步采取DNA检验,赫然发现他除了本起窃案外,还犯下多起窃盗、诈欺等案件,更犯下1999年这起性侵强盗案件,检方因此在去年逮捕邱男,声押获准,另外对他所犯分别提起公诉。

性侵强盗案件,一审判刑13年半,案经上诉,二审高院审理后,仍认定邱男有罪,依照加重强制性交罪,改判刑13年,可上诉。至于行窃槟榔摊部分,先前已经判刑9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