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留下生物迹证 让南市警侦破17年前强盗性侵案

刑案现场识搜证的犯罪迹证,极可能成为破案的重要契机。(图/示意图

记者林悦南市报导

台南市警六分局根据刑事局生物迹证报告循线破获一起发生在17年前,1名女子南区水交社一带遭人强盗性侵案,查获涉强奸杀人罪在监服刑中的57岁黄姓男子警讯黄嫌坦承涉案否认强盗,全案侦讯后依强盗、妨害性自主罪嫌移送台南地检署侦办。

市警六分局指出,因为科技进步,让警方靠着当初在案发现场遗留的生物迹证,从1千多万份资料中揪出犯嫌,借由刑事局鉴识中心的科技专业,台南市警六分局锲而不舍的追查,因而侦破这起悬宕17年前的强盗、妨害性自主案。

刑事局鉴识中心,针对全国单位送验的相关生物迹证逐一建档、比对,终于在今年6月中透过系统比中一名黄姓男子的生物迹证型别,与发生在民国89年台南市南区发生一起强盗、性侵案,嫌疑人现场遗留的生物迹证型别相符。

市警六分局接获该份鉴识通报后即组成专案小组,对于这件悬宕17年之久的重大刑案重起调查,对于收到这份鉴验报告,也让警方着实体会「老天有眼、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段话的深切意涵

由于案件发生时隔久远,六分局专案小组成员先行调阅了陈封多年的案件资料,再透过其他方式终于找到当初这名被害女子,由于发生这件不幸案件,被害人早已搬离原来的住处,警方在寻人方面也费了一番工夫,此外也深怕重启案会再度伤害到被害人的内心,在警方诚心与被害人充分沟通后,终能取得被害人信任

被害人表示,当时她欲前往水交社旁的店家上班途中,即遭尾随的黄嫌持刀架住脖子,吓令其不得出声,先行强盗身上4千多元现金后,又在旁边停车场地上性侵其得逞后逃逸。被害人协助向警方指认这名黄姓嫌犯,就是当初犯下这起强盗、性侵歹徒无误。

经警方查询犯嫌身分资料发现,该名黄姓嫌犯(57岁,台南市人,有多项侵占、窃盗、妨害性自主及强奸杀人等刑案纪录)正因强奸杀人罪在监服刑中,立即前往监狱中借讯。警讯一开始,黄嫌都坚决否认犯案,在专案小组成员逐一出示相关证据,并动之以情、晓以大义后,黄嫌终松口坦承有性侵该名女子,但否认有强盗财物之行为。全案依据现场物证报案纪录及当事人证词,依强盗、妨害性自主罪嫌移送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