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弟恋悲剧 男杀女伴尸12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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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9岁的张姓男子因怀疑比他年长20岁的曾姓同居女友,与其他男性有暧昧情愫,他趁曾女更衣时以手臂勒死她且伴尸12小时高院维持一审判决考量张男犯后坦认犯行,且对死者父母表示深切忏悔,依杀人罪判刑13年。可上诉。

张男与曾女同居在台北市大同区住处却常因故争吵,去年3月22日晚间,曾女出门后即未返回,复未理会张的联络,张男认为她在另位男性友人处;隔天上午曾女返家后,他愤恨不已,手臂紧勒她的喉部致死。

高院考量张男从14岁起即独自生活性格内向封闭,于高中结识年长其20岁的曾女进而交往同居,生活重心及感情即均投入在她身上,因此当发现她另与其他男性存有暧昧情愫时,即难以接受而愤恨不已。

合议庭指出,案发前张男已多次因曾女到男性友人过夜之事与她争吵,她甚至提出分手;张男因自觉遭背叛,而在强烈妒意下,一时愤恨难平方萌生杀意,考量他犯后坦认犯行,且有悔意,因此轻判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