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车祸强掳槟榔西施当性奴 恶狼重判21年
刘姓男子前年9月间伙同友人掳走一名槟榔西施,以铁链炼住其脚踝,拘禁8天并多次性侵,还逼问被害人提款卡密码盗领花用;台湾高等法院3日重判刘男21年徒刑。
判决指出,100年9月20日,刘男驾驶挂变造车牌轿车,搭载黄姓、石姓友人行经宜兰县员山乡某处时,故意撞一名骑机车的槟榔西施,制造假车祸,将被害人押上车索赔,刘男并痛殴女子。
石、黄2男后来先离去,并要求刘男将女子弃置山区,刘男却将女子载回罗东地区租屋处,以口罩遮盖其双眼、铁链炼住双手及脚踝,同时用棉花或卫生纸塞入女子耳朵,再用胶带及白胶固定。
期间刘男多次性侵被害人,并逼问提款卡密码提钱花用,9月28日恐吓女子汇款10万元给他,随后将被害人载至北宜高速公路礁溪段侧车道弃置;巧合的是,石男同一天因骑车跌落水沟死亡。
全案一审判处刘男24年徒刑、黄男判刑7年6个月。上诉高院后,刘难坦承犯行,虽有与被害人和解意愿,但双方仍未和解,法官改判他21年徒刑;黄男因主张未拿到钱、否认犯行,维持原判。本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