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理老师带学生开房姐弟恋 判赔妻40万

已婚紫微斗数男老师爱上女学生,人妻求偿,台北地院判赔40万元(本报资料照片)

已婚的王姓紫微斗数老师,爱上年长他12岁的68岁郑姓女子,王的妻子找征信社跟踪,才发现2人一起出游并同住饭店,愤而提告求偿200万元。台北地院法官审理认为,2人行为已侵害王妻基于配偶关系的身分法益,判决须连带赔偿40万元。可上诉。

王妻表示,丈夫拥有美国硕士学位,回台后多年来都没有固定工作,经过她介绍才认识命理老师,得以学习紫微斗数等命理知识。后来丈夫开设紫微斗数课程,担任授课老师,因此认识他所称的「非常有钱」的女学生。

王妻说,她在外商公司担任资深业务经理,平时工作虽繁忙,仍会每天抽空打电话关心丈夫,去年2月起,丈夫常常未接电话,她从消费的信用卡帐单,多次发现丈夫所告知行踪地点与消费地点不一致,让她起疑才深入调查。

她气愤地说,去年在家中还发现酒店、旅馆的沐浴用品、漱口水,质问丈夫还被赶出家门,没想到,丈夫因此立即换锁,更以母亲名义出租房子给「女学生」住,她经调查发现丈夫与女学生不当交往、出游,故提告求偿。

王男辩称,与女学生仅止于师生情谊,并没有通奸及侵害配偶权的情事,只是因女学生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容易踩空摔倒,他出于善意才搀扶大自己12岁的女学生行走,避免她不慎摔倒,否认有婚外情。

台北地院勘验王妻提供的照片发现,有多张女学生可自己行走且行动自如的照片,王男的辩词不可采,王男及郑女不避嫌而为亲密互动,所为足以破坏王妻婚姻圆满状态与幸福,情节非轻,判2人须赔偿王妻4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