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 台风天值勤 妻约炮军中同僚 学长乱搞 判赔学弟百万

谢姓军官对与妻子通奸的庄姓军官求偿100万元,被台南地方法院判决胜诉。(本报资料照片)

去年7月杜苏芮台风过境期间,1名谢姓军官值勤时查看住家监视器,惊见同为军官的妻子仅穿内衣裤,与全裸男子从客厅进入主卧室,经联络住在同大楼的父母前往查看,当场撞见妻子替该男口交,事后查出对方竟是同单位的庄姓军官,谢与妻子调解离婚,并对庄男提告求偿,台南地院判赔100万元,可上诉。

判决指,谢男去年7月台风留营值勤时,查看住处监视器见庄男全裸,与仅穿内衣裤的妻子从客厅进入主卧室,联系住同大厦的父母前往查看,目击妻子替庄口交,谢妻协助庄逃离,过程中庄拉扯致谢父受伤后逃脱,谢父提告伤害后为此气愤致痼疾复发,去年底过世。

谢男说不认识庄,透过军中学长确认该裸男为庄,谢妻去年10月也记2大过汰除,他与妻子电话对谈确认对方为庄。谢妻还说,去年1月受训后喝酒与庄发生性关系,连同在住处性交3次,庄还与多名女子约炮,她只是其中之一,双方性交是各取所需。

谢男还指出,庄妻为维护丈夫,今年7月初曾以简讯联络前妻,告知愿付100万元换取有利陈述,若前妻不愿配合将提告,前妻因认遭威胁利诱,传该简讯给他,足可证明该裸男为庄。

庄男及律师均主张,谢男并无证据可证明在其住处监视器影像的男子为庄,加上谢父提告伤害仅单方指诉,不足证明庄男为当事人。

台南地院认为,从谢家住处监视器影像、谢男前妻电话陈述、谢父伤害告诉起诉书、庄妻简讯等事证,并向军方调阅相关诉愿案卷调查资料,且该电话陈述经谢男提出录音档及译文,庄却未能提出该电话陈述并非真实的具体理由,无法采认其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