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前卫生局长不伦 判赔50万
陈怡因婚外情卸下台南市卫生局长职务,现任奇美医院心脏科医师。(摘自奇美医院网站/程炳璋台南传真)
前台南市卫生局长陈怡被控3年前与郑姓女部属偷情,郑女的曾姓丈夫侧录公布并求偿,台南地院16日1审认为陈确有逾越一般社交的不正常行为,宣判两人需付曾男50万元精神赔偿金。
陈怡与郑姓女机要秘书各有家室,他在担任台南市卫生局长期间与郑女往来密切,曾男4年前发现郑妻对他不理不睬因而起疑,遂在郑妻车上装设窃听器侧录。
2017年10月间,郑女开车载送老板陈怡下班,将车停在快速道路旁便道,车上窃听器侧录两人疑似口交与性交等偷情行为,曾男气炸提告,状告陈怡妨害家庭,刑事部分却因无通奸证据,获判不起诉。
曾男另提民事损害赔偿,求偿200万,并对外公布两人车内录音档,包括车震呻吟声与对话,陈怡否认婚外情,供称车上呻吟声是两人各自手淫,主张窃听是妨害秘密不合法,不得援用为证据。
卫生局长涉及婚外情,舆论哗然,职员反应两极化,反对派私下称「那个双赢的」、支持派则相信陈的能力与清白,陈怡不久黯然下台,转往奇美医院服务。
台南地院16日民事宣判,法官游育伦认为,被告2人当时应有逾越一般社交行为的不正常行为,已达到破坏婚姻共同生活的圆满状态,判赔原告50万精神抚慰金,其余之诉驳回,全案仍可上诉。陈怡透过奇美医院回应,一切尊重司法判决,其余不便表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