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南市卫生局长陈怡婚外情案 法官判两人共付50万损害赔偿
陈怡因婚外情案卸下台南市卫生局长职务,现任奇美医院心脏科医师。(撷自奇美医院网站/程炳璋台南传真)
前台南市卫生局长陈怡3年前涉嫌与郑姓女部属在车内发生性行为,遭郑女的曾姓丈夫侧录公布并求偿,台南地院16日1审认为陈确有逾越一般社交的不正常行为,宣判两人需共付曾男50万元精神赔偿金。
陈怡与郑姓女机要秘书各有家室,他在担任台南市卫生局长期间与郑女秘书往来密切,曾男4年前发现郑妻对他不理不睬而起疑,遂在郑妻车上装设窃听器侧录。
2017年10月间,郑女开车载送老板陈怡下班,将车停在快速道路旁便道,车上窃听器侧录到两人疑似口交与性交等偷情行为,曾男气炸提告,状告陈怡妨害家庭,刑事部分却因无通奸证据,获判不起诉。
曾男另提民事损害赔偿,求偿200万,并对外公布两人车内逾矩录音档,包括车震时的呻吟声与对话,瞬间舆论哗然,陈怡否认婚外情,供称车上呻吟声是两人各自手淫,主张窃听是妨害秘密不合法,不得援用为证据。
台南市卫生局长涉及婚外情,职员支持与反对两极化,反对派私下称「那个双赢的」、支持派则相信陈男能力与清白,陈怡不久黯然下台,转到奇美医院担任心脏科医师。
台南地院16日民事宣判,法官游育伦认为,被告2人当时应有为逾越一般社交行为的不正常行为,已达破坏婚姻共同生活的圆满状态,判赔原告50万精神抚慰金,其余之诉驳回,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