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低交保金!微罪贫男以100元交保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高雄一名50岁吴姓男子因过失伤害罪起诉,却多次传唤未到,遭到通缉。经警方缉捕到案后,法官发现男子经济状况不佳,居无定所,考量过失伤害罪属于微罪,又担心他保不出去,当庭询问他身上多少钱,男子答:「300元」,法官考量后裁定以100元交保,创下台湾史上最低交保金纪录

吴男日前骑机车经高雄建国四路与河西路口时,与同向机车发生碰撞,造成女骑士当场倒地,多处挫伤,经高雄地检署侦结,以过失伤害罪起诉,却多次传唤未到,遭到高雄地院通缉。

◄(图/取自网路)

上周警方将他缉捕到案,吴男向法官表示,他平时靠打零工维生,居无定所,身分证上的地址姊姊家,所以一直没有收到传票,并非故意不出庭

法官考量后,认为过失伤害属于微罪,没有羁押必要,但由于吴男是以通缉身分到案,应限制住居或责付,因此要求男子提供现居地址。男子却说,目前不住在姊姊家,又讲不清楚现居地址;法官只好裁定责付,但吴男说,与姊姊已经长时间没连络,不知道电话号码

法官担心交保金过高,吴男一个人可能保不出去,最后只好当庭询问他身上剩多少钱,吴男摸摸口袋,答:「剩300元。」扣除搭车与餐费,法官考量后裁定100元交保,创下最低交保金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