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出920万现金却100万交保 赵正宇交保理由曝光

立委赵正宇被移送北检时,脱下外套盖住头部,相当狠狈。(中时资料照)

立委集体贪案,立委赵正宇涉嫌透过办公室主任林家骐收贿,检方更在赵家中查获920万元现金,2人均遭检方声押禁见。台北地院2日晚间裁押林,却让赵交保,裁定理由今出炉,法官认为羁押林后,纵未羁押赵,对后续侦查妨害应非巨大,故裁定赵以100万元交保。

检调调查,殡葬业者陈明瀚的宝冢公司在「阳明山国家公园范围内,位于国家公园第三种一般管制区内,不能开发墓园,同为殡葬业的展云公司也有相同的问题,于是透过经营公关公司的郭克铭,与无党籍立委赵正宇交涉将国家公园管制区变更事宜,承诺事成后给予酬谢。

检调上月31日发动搜索,在赵正宇家中搜到920万元现金,约谈赵、林等人到案,检察官复讯后,认为2人涉贪污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逃亡之虞,声请羁押禁见,北院本月2日裁准羁押林,另谕知赵以100万元交保。

裁定理由指出,林涉犯收受贿赂罪嫌疑重大,且对于金钱细节流向陈述前后不一,与其他同案被告亦有不合之处,考量林长期担任立委办公室主任,对外接洽业务,与赵具主从关系,若保释在外,恐有串、灭证之虞,应予羁押。

至于赵,其辩解与检方提出卷证情相符合,有违常情,全案仍有待检察官追查厘清,确有勾串、灭证之虞,但考量已裁准羁押林,依检方目前侦查进度,纵未羁押赵,对后续侦查妨害应非巨大,故准以100万元具保,并限制住居出境、出海。

另外,赵目前有固定住居处所,自承与家人同住,关系密切卷内亦无其他被告有逃亡可能事证,不足以认定有逃亡之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