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家养了几只禽兽? 老翁公然侮辱不起诉
新北市中和区的罗姓老翁把捡到的八哥鸟放在楼梯转角饲养,社区管委会吴姓主委因此贴公告,不要在公共区域养育禽兽,没想到老翁在公告旁写字问主委,「您家养了几只禽兽」。主委认为老翁是在骂他禽兽,但检方却认为,主委的确养了3只猫狗,罗姓老翁的问话不算公然污辱,裁定不起诉。
「这(鸟笼)放很久、很久了。」住在中和华新街社区十几年的老邻居,就为了14楼楼梯转角通风管底下这个鸟笼起争执,吴姓主委说,社区的罗姓老翁常把抓来的鸟放在公共区域饲养,阻碍逃生。
他因此写这张公告,请住户不要在公共区域捕杀或养育禽兽,没想到罗姓老翁看到了,竟然在旁边写字反问,「吴主委,您家养了几只禽兽」,当事人看到这行字气坏了,告上法院。
吴姓主委表示,「这非常污辱,他假使说有意见,他可以当面来找我理论都没关系,你公然在旁边写,这样是故意妨碍我名誉。」
但板桥地检署检察官却认为,吴姓主委养了3只流浪猫狗,包括米格鲁、吉娃娃及猫咪,的确有养禽兽,认为罗姓老翁不算公然污辱,20日裁定不起诉处分。吴姓主委表示,「我虽然非常生气,可是我也不敢讲什么,这是法官的自由心证。」
主委很无奈,记者找罗姓老翁求证,他人却呛的很,「这是我写的啊!」为什么要写?「本来他家就有禽兽啊!」罗姓老翁不但坦承禽兽是他写的,甚至当众撕毁记者的报纸,「来,拿去,没关系,你告我好了。」现在双方已经无法同住一个社区,吴姓主委决定搬离住了13年的家,远离是非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