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路骂人「五毛」 北检首度依公然侮辱罪起诉

台北地检署。(资料照)

网路骂人五毛」,构成妨害名誉吗?4年前曾有PTT乡民留言骂人「支那五毛」,北检检察官认为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诉;但随着时代演变,检察官见解也有改变,陈姓男子今年3月因在脸书留言批网友「五毛」,台北地检署首度认定「五毛」是指被中共收买发表言论之人,有损害名誉之嫌,依公然侮辱罪起诉陈男

「五毛」是时下很夯的网路用语,用来讽刺受雇于大陆发表对大陆有利言论的「网路评论员」,也有人称「网路水军」。据指出,大陆官方档案中曾提到,2004年10月开始,中共湖南省长沙市委宣传部的网评员每月底薪600元,每帖按5角钱加薪,这个说法被普遍认为是「五毛」一词的由来。

2017年2月,PTT上乡民因在网上论战,有网友不满有人多次发表拥护大陆的言论,以「支那哥」、「支那五毛」及「被五毛头头叫回去夹卵蛋」等用词回文,挨告妨害名誉。

当时北检检察官认为,网友言论属政治立场表达,属可受公评事项,有免责事由,且网友是针对帐号回文,没有指名道姓,难认有妨害名誉之嫌,不起诉PO文「支那五毛」的网友,网友还将不起诉处分书上传PTT,指经检察官认证「五毛」一词不构成妨害名誉。

不过,北检日前侦结一件「五毛」妨害名誉案件,首度认定「五毛」一词有损害他人名誉,依法起诉。

检方起诉指出,今年3月9日,陈姓男子在脸书上观览某网友发表「以前民进党台北市主委忽然消失市议会市党部,那事件才劲爆哩!原本抛妻弃子,和女医师结婚去了!」文章后,即在文章上方回文:「你在讲什么?五毛」。

该名网友提告,检察官认为「五毛」一词,是指受中共收买而为中共发表有利言论之人士,足以损害该网友名誉,构成公然侮辱罪,依法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