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贪调查官」100万元交保 检方抗告结果出炉

高院刑事法庭。本报资料照片

调查局航基站前机动组长徐宿良与酒吧老板张益祥涉盗卖国家查扣毒品,犯罪所得高达3.6亿元,桃园地方法院将2人各以100万元交保,接受适当之科技设备监控,检不服提抗告,台湾高等法院认为,依速审法2人涉犯罪名至多仅能延长羁押6次,今已届满,不得再延长羁押,驳回抗告确定。

检察官起诉徐宿良、张益祥分别涉犯公务员贩卖第三级毒品等罪、贩卖第三级毒品等罪,桃园地院从去年7月30日起羁押并禁止接见通信,之后裁定延长羁押并禁止接见通信共6次,羁押期间将于10月31日届满。

桃园地院裁定让徐宿良、张益祥各以100万元交保,在指定时间持用个案手机拍摄自己面部照片并同步传送至科技设备监控中心,定期向法院报到,且限制出境、出海;接受适当之科技设备监控,检不服提抗告。

高院认为,2人之罪名及刑事妥速审判法第5条第2项规定,被告2人至多仅能延长羁押6次,今已届满,不得再延长羁,且依监控中心人员指示重新拍照或为其他行为,配合具保金额各100万元及限制住居、出境及出海,应足确保2人难以逃亡之风险,驳回检方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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