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玉里镇长蔡秋龙涉贪交保 检方不服提抗告
花莲县玉里镇长蔡秋龙涉贪,法院裁定交保,检方不服抗告,法院预计下周重开羁押庭。(本报资料照片)
花莲县玉里镇长蔡秋龙涉贪遭法院羁押,也被县府停职。全案检方侦结起诉并具体求刑15年,蔡秋龙获花莲地方法院60万元交保,检方不服提抗告,花莲高分院审理后裁定撤销,发回花莲地院更裁,预计下周重开羁押庭。蔡交保申请复职,县府尚未决定。
检方指控,蔡秋龙与妻子徐惠玲在当地开设建设公司,因公司营运与蔡秋龙财务状况不佳,蔡利用担任镇长职务与徐惠玲透过清洁队李浚益、建设课技士林昌庆、林姓司机等人担任白手套。
检方查出,蔡秋龙以「若愿意借钱,以后路还很长、大家好配合」,暗示厂商只要愿意借钱,标案验收、请款都可顺利,涉向厂商低利或无息借款逾2000万元,并涉侵吞里长事务费。
检方8日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起诉蔡秋龙等16名被告,并具体求处蔡15年重刑。在押的蔡秋龙及担任白手套的公所李姓员工否认犯行。两人移审到花莲地方法院,分别裁定60万元、20万元交保。
检方不服提起抗告,指交保金额偏低,有弃保潜逃可能,且收贿得标厂商仍有部分工程进行中,徐惠玲及多位公所人员均为同案被告,若交保复职,可能证据灭失及勾串共犯。花莲高分院审理后,14日将原裁定撤销,发回花莲地方法院更裁。
蔡羁押后被停职,县府表示,因蔡男任期尚未届满,依地方制度法可申请复职,是否准予复职,尚未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