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里镇长蔡秋龙涉贪起诉 凌晨60万交保可申请复职

玉里镇长蔡秋龙涉贪,积压多月后,今天凌晨交保。(本报资料照片)

花莲县玉里镇长蔡秋龙涉嫌自2020年起,涉嫌于多笔公共工程标案中向多家厂商以「借贷」名义收受贿款,检调跟监埋伏,今年3月8日同步搜索讯问,隔天即遭裁定羁押。全案昨由花莲地检署依贪污治罪条例等罪嫌,起诉蔡秋龙等16人,蔡被具体求刑15年,移审花莲地方法院后,法官今凌晨1时许,裁定蔡秋龙60万元、充当白手套的公所建设课李姓职员20万元交保,依地方制度法相关规定,蔡可依法申请复职。

蔡秋龙今天凌晨1点,由法院裁定以60万元交保,对于是否申请复职、涉案是否表达意见等,记者拨打蔡秋龙手机并未接通。

检方查出,蔡秋龙因与妻子徐惠玲经营的建设公司面临财务危机,2019至2021年期间利用镇长职务,透过公所多名员工充当「白手套」,向工程承包商借贷、收贿,暗示厂商「若愿意借钱,以后路还很长,大家好配合」等语,还以将来施作的标案能顺利验收、请款等条件,向6间大、小型工程承包商,以无息或低利息方式共借款约2130.32万元、收贿10万元,并每月额外加薪3万元给负责小型工程的金姓与古姓承办人,借以让特定厂商得标。

蔡秋龙还对里长事务补助费动贪念,检方查出,2020年东丰里长因病去世,他即指派林姓专属司机,在2021年1月11日至今年1月23日期间代理其职,且自2021年2月起要求林将户头里的补助费提领出来,共同侵占公款46.8万。

检方认为蔡秋龙因与妻施压建设课成员控制标案施作进度,大肆向得标厂商借款,并将里长事务补助费纳为己有,藉小型工程案收取贿赂与不正利益,不仅有辱其身分职位及镇民付托,更严重破坏公务员廉洁形象,不仅对涉案的16人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等提起公诉,更具体求处蔡有期徒刑15年。

蔡秋龙原为国民党籍,2018年底脱党击败寻求连任的龚文俊当选,初任镇长,原本对建设多有抱负,不过屡传他因选举花费颇大,财务亮红灯。他涉贪遭羁押后已被停职,由县府指派民政处前处长江东成代理。

依据地方制度法第78条,依刑事诉讼程序被羁押或通缉而停职者,经撤销通缉或释放时,于其任期届满前,得准其先行复职。民政处表示,当事人目前未提出申请,如提出会依法审慎研议妥适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