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玉里镇长蔡秋龙涉贪收回扣辩借款 检起诉求处15年

花莲县玉里镇长蔡秋龙因与其妻徐惠玲经营的建设公司营运不佳,面临财务危机,竟利用镇长职务,自2019年至2020年间向得标厂商收受不正利益,还侵占里长事务补助费,并和小型工程案厂商收受贿款,整体金额高达2多千万,花莲地检署今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等罪嫌,将蔡等16人提起公诉,并依法求处蔡有期徒刑15年。(报系资料照)

花莲县玉里镇长蔡秋龙与其妻徐惠玲经营建设公司不佳,面临财务危机,2人竟利用镇长职务,自2019年至2020年间透过公所多名员工充当白手套,在5件大型工程标案中向得标厂商收受不正利益,还侵占里长事务补助费,并和小型工程案厂商收受贿款,整体金额高达2多千万,花莲地检署今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等罪嫌,将蔡、徐等16人提起公诉,蔡则在今下午2时移审至花莲地院。

蔡秋龙2019年至2020年期间,分别指示公所人员林昌庆、李浚益等人,以将来施作的标案都能顺利验收、请款等话术,和5件大型公共工程标案的得标厂商负责人以无息或低利息短期融资方式借款,让蔡与其建设公司共取得逾2040.32万元的不正利益。

检调侦办期间发现,2020年该镇的东丰里长因病去世,蔡秋龙不仅指派其专属林姓司机从去年1月11日至今年1月23日期间代理其职,并从2021年2月起将代理里长期间所核发的事务补助费从林的帐户提领,作为支付个人日常开销、个人公关等费用,共同侵占公款46.8万。

由于蔡秋龙急需用钱,不仅透过李浚益向负责承揽镇公所小型工程案件的庄姓负责人4度借款,金额共约90万,并收受其10万元贿款,李则多次接受庄招待的花酒,2人还用额外的「3万元」薪资,诱惑承办工程作业的金姓与古姓承办人将多项工程交由特定厂商施作。

地检署表示,蔡秋龍、李浚溢、林昌庆等人分别为镇长、建设课职员、监造人员,本应各司其职合作,仅因蔡秋龍经营建设公司周转不靈,竟假借职权,施压建设课成员控制标案施作进度,且大肆向得标厂商借款,厂商見是镇长、建设课成员、监造人员提出要求,只能同意接受。

此外,蔡秋龍除了将里长事务补助费纳为己有外,又藉小型工程案向厂商收取贿賂,有辱其身分职位及镇民付托,严重影响国民对于政府机关的信赖,破坏公务员廉洁形象,依法求处有期徒刑15年。

花莲地检署表示,蔡秋龍、李浚溢、林昌庆等人分别为镇长、建设课职员、监造人员,本应各司其职合作,仅因蔡秋龍经营建设公司周转不靈,竟假借职权,施压建设课成员控制标案施作进度,且大肆向得标厂商借款,厂商見是镇长、建设课成员、监造人员提出要求,只能同意接受。

此外,蔡秋龍除将里长事务补助费纳为己有外,又藉小型工程案向厂商收取贿賂,有辱其身分职位及镇民付托,严重影响国民对于政府机关的信赖,破坏公务员廉洁形象,检方也将依法求处有期徒刑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