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房东退散 9大坑杀房客手法一一破解
▲为遏止恶房东「张淑晶事件」重演,房屋租赁新制已于2017年元旦实施,另外内政部也整理出9大网传恶房东诈骗坑杀房客手法,及建议处理方式,提供民众参考。图为张淑晶。(图/东森新闻)
为了遏止黑心房东利用各种不平等租约坑杀房客,内政部于2017年元旦实施「新版房屋租赁定型化契约规定」,并整理9大网传恶房东诈骗坑杀房客手法及建议处理方式,提供即将租屋或已遇到租屋纠纷的民众参考。
建议处理方式:签约前应停、看、听,除亲自看屋外,并应详加审阅租约内容及了解相关资讯。
2.与房客商谈之 A 屋已出租,使得房客只能改租价格较高的 B 屋
建议处理方式:招租广告资讯应留存(如纸本 DM 或网页截图等),看屋时亦应确认租屋标的并拍下相关照片(如门牌或房间编号等),以利需要时佐证。另外,定金契约上应载明租赁标的及范围。
3.签约时不言明租金并不含电磁卡、钥匙等押金或费用,签约后再巧立名目要收电磁卡或钥匙的费用
建议处理方式:使用新版房屋租赁定型化契约,并于契约中详列所有房屋之附属设备,约明可用物品数额及双方分担费用之方式,避免日后产生争议。
4.签约时口头同意让房客分期支付租押金,签约后再违反承诺,反指房客分期付款是违约,要求支付违约金
建议处理方式:所有承诺事项应详载于书面契约中,并由双方确认后签章。契约应一式二份,由双方各自留存 1 份契约正本。
5.签约时隐匿写有提前解约须付超额违约金或额外加收新装设备赔偿金等不平等契约,等房客签约后,若房客想解约,再拿出不平等契约条款要求赔偿
建议处理方式:使用新版房屋租赁定型化契约,签约时应确认租赁期间得否提前终止租约及违约金之赔偿额度,以保障自身权益。契约应一式二份,由双方各自留存 1 份契约正本。
6.故意不在契约上盖骑缝章、借故不给影本,或只给部分契约内容,事后抽换、更改契约内容,甚至在和房客打官司时,增加契约内容变造证据
建议处理方式:契约应一式二份,双方并应于契约书每 1 页及接缝处签名或盖章,以避免房东随意抽换、更改契约内容,并应各自留存 1 份契约正本。若之后有增加或删除条文者,双方应于修改处签章。房东如涉伪造文书或诈欺之情事,建议可采刑事诉讼解决。
7.签约时要房客在「连带保证人」栏位填写亲友资料,谎称作为紧急联络人之用。等房客签约不入住,或入住不续租时,要求房客赔偿,若房客拒绝,便恐吓以刑事控告房客伪造文书、房客亲友共犯诈欺,或以民事向亲友以连带保证人身分求偿,要求房客赔钱了事
建议处理方式:签约时,应详加确认契约内容及签署栏位。连带保证人应由本人知悉并让其亲自签章,不可代为签章,以免涉及伪造文书之罪名。
8.房客若入住后发现有问题,或签约后不入住想解约,房东会故意不接电话,或利用各种手段,逼走房客,再借此收取高额违约金
建议处理方式:签约时应确认房东身分,写明户籍、通讯住址及统一编号等,留下有效联络方式,并分存契约。必要时,得以存证信函通知房东,以免权益受损。
9.房客退租时故意不点交,事后再诬指房客没还钥匙或损毁家具设备,要求赔偿高额赔偿金,否则提告侵占、毁损
建议处理方式:寄存证信函给房东定相当期限催告点交,届期仍不会同者,得视为完成点交,并要求返还担保金(押金)。随信详列屋况及附属设备清单或拍照存证相片。
内政部提醒,4大便利超商皆有贩售内政部版房屋租赁契约书,若租约内容与规定不符,房客可要求房东修改或拒绝签约,以保障自身权益。倘租约内容与规定未合部分,依「消费者保护法」第56条之1规定,经限期改正而届期不改正者,可处3万至30万元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