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车行 租车欠钱拘禁3天电击夹篮球
何姓中古车行负责人与合作的租车行,对欠租金等客人施虐拘禁。台中地院依妨害自由等罪判刑。(陈淑芬摄)
43岁何姓中古车行负责人与合作的2家租车行,对欠租金等客人,动私刑殴打施虐、拘禁,以电击棒逼陈姓男子双脚夹篮球、交互蹲跳及罚跪等进行施虐、拘禁3天;洪姓男子及廖姓男子也各遭电击恐吓、殴打拘禁。台中地院依妨害自由等罪判何男等9人各徒刑6月至拘役50天不等,得易科罚金,仍可上诉。
陈姓男子延迟归车、积欠租金,24岁胡男、25岁的邱男及李男等3人,在2016年10月间循线半路拦车,要求处理债务,并将他带回,以电击棒逼迫签下6万5千元本票,另签立赔8万余元的车辆赔偿协议书,陈男遭殴打、电击施虐,警方获报查访获释,共被拘禁3天。
事后,胡男以陈男迟未缴清款项,伙同邱男等人在2017年2月间将陈男带回租车行,持电击棒威胁,要求他半蹲用双脚夹住篮球、伏地挺身、交互蹲跳及罚跪等方式施虐,经警方获报查访,将陈男带离。
洪姓男子租车后,有欠缴租金,并曾发生车祸碰撞,自行找修车厂修理而未告知车行,车行依车辆安装的GPS定位找到人带回,轮流看守并持电击棒恐吓限期缴清租金,逼他签下15万元本票。
廖姓男子因驾驶承租车发生车祸,被21岁莫男等人拘禁在汽车旅馆,要求缴清罚单1万元,赔偿因吊扣牌照无法出租损失9万元,经廖男家人报案,警方前往探查获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