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泥醉认错男友 连做两次后强逼再来一发男方吓傻

家住屏东的一名少女A女与堂妹共住在男性友人阿宪家中,某天姊妹俩相约喝酒,A女却酒醉,误认友人阿宪是男友,两人先发生一次关系后,A女仍不放过阿宪,又主动要求阿宪和她继续再来一次。(示意图/Shutterstock)

家住屏东的一名少女A女与堂妹共住在男性友人阿宪(化名)家中,某天姊妹俩相约喝酒,A女却酒醉,误认友人阿宪是男友,两人先发生一次关系后,A女仍不放过阿宪,又主动要求阿宪和她继续再来一次,阿宪做完后,A女仍继续骚扰,阿宪吓得躲到房间,A女当场裸身敲门,高喊「出来打砲」,最后妹妹被吵醒后,安抚A女躺在沙发上睡着,但清醒后A女对阿宪提告,阿宪因乘机少年性交罪,被高雄分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8月。

根据判决书记载,当事人为年仅17岁少女,与堂妹以及男性友人阿宪彼此都认识,A女在108年8月间,与堂妹一起借住在阿宪租屋处家中。某天晚间,两姊妹相约在客厅喝酒,刚开始先喝水果啤酒,之后,A女问妹妹要不要再喝?妹妹希望可以喝会醉的酒,想尽快喝一喝早点休息,明天还要上课,于是由A女下楼购买38度高粱酒

到了晚上约11时许,妹妹已有醉意先行回房休息,阿宪则与A女一起继续喝,但是因为过于酒醉而意识模糊,误认阿宪是自己的男友,主动拥抱阿宪,阿宪于是将A女抱进另一空房间内,趁A女不知抗拒之状态下发生关系。

未料人才刚床战玩一次,A女又要求「再来一次」,阿宪也未抗拒,于是又接着提枪上阵再度发生第二次关系。但是A女仍持续的骚扰阿宪,阿宪不堪其扰,回到房间睡觉,A女仍裸身持续敲打阿宪房门,并不断叫喊自己男友的姓名,妹妹听到叫声,出来劝姐姐回房睡觉,并以衣物盖住姐姐身体,但A女仍不愿回房,在客厅沙发睡着。事后A女清醒后,认为妹妹与阿宪共谋将她灌醉对其性侵,立刻向警方报案

阿宪出庭被告坚决否认有与A女的妹妹共谋故意灌醉她并借机发生关系,辩称:我以前只是听说A女于酒醉后会身边的男性误认为男友,并不确知A会如此,而且当时我并没有想要将A女灌醉,是A女主动要求饮用高浓度、容易喝醉的酒类,A女才去购买高梁酒,是A女喝醉后,主动挑逗,我抱她进入房间并未关灯,A怎么可能会误认我是男友,还主动脱下衣物和我上床。

一审法官认为高院法官审理后认为,应论以乘机性交罪责,认定阿宪犯成年人与少年共同二人以上故意对少年强制性交罪,但阿宪不服上诉。二审法官认定系A女自行决定要喝醉,以便早点休息,但却饮酒过量,酒醉失态,意识不清而误认被告为其男友,处于不知抗拒之状态,此一不知抗拒之状态,非阿宪故意造成所致。

二审法官审酌,阿宪仅为满足私欲,而以利用A女酒醉失态,意识不清,误认被告为其男友,不知抗拒之状态,乘机对A女性交,造成A女心理难以磨灭之阴影危害心理健康人格发展,还反指被害人主动挑逗双方合意性交,复未与被害人成立和解,态度不佳,因此判3年8个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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