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荒妇偷卫生纸赔18万 贪心失主判1年

凤山林姓拾荒老妇路边拿走李姓女子2袋卫生纸,事后缴回且遭李女强讨高额和解金。高雄地院认为李女态度恶劣,所犯不轻,依恐吓取财罪判1年,可上诉。(本报资料照)

高雄凤山李姓女子不满放在路边的2袋卫生纸遭林姓拾荒老妇拿走,竟索讨100倍价金、7万9800元和解金,事后再追加10万元,恐吓林妇不给就提告,林妇儿子得知、气得报警。高雄地院认为李女态度恶劣,所犯不轻,依恐吓取财罪判1年,可上诉。

2021年8月某日凌晨2时,李女报案称其所有的2串卫生纸置于住家外机车旁不翼而飞,警方透过监视器掌握到林妇身分,立即至林妇住家查访,但无人应门。

当天早上9点,林妇拎着2串卫生纸至派出所投案,并坦承犯行。但窃盗属公诉罪,林妇仍被依窃盗罪嫌函送法办,事后高雄地院判罚1000元。

李女得知林妇想寻求和解,先与她口头约定,林妇以卫生纸原价798元买回卫生纸,但须另外支付卫生纸价金100倍、7万9800元才愿意和解。林妇害怕挨告,隔日便汇款。

汇款后,李女拿和解书让林妇签字,但林妇发现,明明和解书上只写和解金798元。李女不满遭质疑,竟呛「不和解了,我一定要让你被关」。林妇害怕之余,不敢多问,乖乖签字。隔月李女再次至林妇住家,声称为此事件咨询过法律专家,要求林妇支付「法律顾问费」10万元,林妇因害怕,竟再度汇款。事后林妇儿子认为被骗,气得报警提告,警方询后将李女依恐吓取财罪函送。

开庭时,法官查出,李女有窃盗前科,且她自陈自己当时偷东西也没有遭索赔100倍,法官因而认定李女恐吓取财、害林女心生畏惧,犯罪情节不轻,也危害治安及社会信任,最后依恐吓取财罪判李女1年,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