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生缺陷儿 医产检疏失判赔155万

高雄圣功医院洪姓妇产科医师疑似疏于提醒黄姓产妇做进阶产检,生下「脊柱裂」小女婴,高雄地院(见图)发现洪男事后才在病历上补登「检验建议」,院方也未依约提供完整检查,认为黄妇人工流产自主决定权遭侵害,判洪男及院方须赔偿155万元,可上诉。(本报资料照片)

黄姓妇人2015年生下脊柱裂小女婴,恐终生需导尿、被挖粪便,认为负责产检的高雄圣功医院洪姓妇产科医师检查疏失,导致她生下缺陷女婴,提告求偿。高雄地院发现,洪男是挨告后才在黄妇病历上补登超音波检查建议,且卫福部医审会认定洪男及医院涉有疏失,判洪男及医院须赔偿155万元,可上诉。

黄妇从越南嫁来台湾后,先后3次怀孕,都由洪男诊疗,第1个小孩发展迟缓,第2胎死胎引产,2015年3月再受孕。黄妇因先前经验,相当重视产检,2015年6月依洪男建议做第2孕期母血唐氏症筛检,检查结果显示异常。1周后洪男再替黄妇做羊膜穿刺,结果显示为正常。

同年10月黄妇喜迎小生命到来,没想到女婴一出生就诊断为脊柱裂,紧急手术后还发现有先天性心房心室中膈缺损、轻微脑内出血等问题。

黄妇和丈夫认为洪男产检不确实,侵害她人工流产自主决定权及生育决定权,造成小女婴一辈子要忍受导尿痛苦及病痛,排便也需仰赖人工挖出,未来还要面对歧视,向洪男及医院求偿医疗、看护、精神抚慰金共计869万元。

洪男主张,筛检时就发现女婴神经管缺陷数值呈现高风险,立即通知黄妇回诊并建议进行高层次超音波扫描。因院方没有设备,还建议黄妇自费到台南某胎儿医学中心检查,是黄妇和丈夫坚持不用。

但法官发现,洪在诉讼期间才在黄妇病历补登建议做超音波检查的字样,卫福部医审会也认为,洪无法证明当时已尽告知义务,且医院替黄妇做羊膜穿刺时也遗漏羊水AFP浓度检查,害黄妇错失提早发现女婴神经管缺陷的机会,亦有疏失,判洪男和医院须连带赔偿黄妇155万元,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