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产妇麻醉瘫痪又在洗澡时烫死她 医院判赔3百万

吴姓妇人命运多舛,生产时接受麻醉却陷入昏迷瘫痪,18年后又因为医院疏失被热水烫死。(图/示意图,非本案当事人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一名吴姓妇人20年前到公祥综合医院生产,因为麻醉陷入昏迷并瘫痪,当时院方承诺照顾她直到康复,2012年10月间护士清洁工在帮她洗澡时,却不慎让她掉入过烫的热水中,造成严重烫伤死亡,家属因而提告求偿。士林地院审理后,判决医院和3名职员连带赔偿303万元。

判决书指出,吴姓妇人因为长期瘫痪、生活无法自理,平时都由谢姓护理师与王姓陈姓清洁人员协助洗澡清洁,2012年间3人一如往常进行工作时,却为了调节水温仅留一人搀扶吴妇,导致她重心不稳跌入过烫的热水中,造成下半身严重烫伤休克,3天后因败血症死亡,死者家属因此向医院求偿6百万元慰抚金。

但院方认为,20年前的事故医院不只支付55万元和解,还承诺照顾吴妇直到康复,多年来已支付超过128万元以上的费用,却不曾向家属收取一分一毛,加上死者丈夫除了过年期间医院休假时,会把妻子带往其他安养院照顾,10几年来几乎不闻不问,现在却要求高额慰抚金,实在不合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吴妇因为生产过程不顺终身瘫痪,还惨遭热水烫伤不治身亡,命运多舛,对其母亲来说,未能享受女儿反哺之恩,就要接受白发人黑发人悲剧,丈夫18年来并未结束有名无实的婚姻生活,也是期待有天妻子能健康返家,如今却从此天人永隔,认定2人求偿有据。

最后士林地院判决医院和3名职员须连带赔偿死者母亲140万、丈夫163万元,3名职员也因业务过失致死罪,被各处以6个月徒刑,得易科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