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生产麻醉变瘫、洗澡跌烫水致死 医院判赔343万

▲妇生产变瘫、澡又遭烫死!医院判赔343万。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吴姓妇人22年前在新北市一家医院生产时,因为麻醉陷入昏迷并瘫痪,当时院方承诺照顾她直到康复,2012年10月间护士清洁工帮她洗澡时,不慎让她掉入过烫的热水中,造成严重烫伤死亡,家属因而提告求偿。最高法院判决医院和相关人员连带赔偿343万元定谳。

吴姓妇人因长期瘫痪、生活无法自理,平时由谢姓护理师与王姓陈姓清洁人员协助洗澡清洁,2012年间3人一如往常进行工作时,为调节水温仅留一人搀扶吴妇,导致她重心不稳跌入过烫的热水中,造成下半身严重烫伤休克,3天后因败血症死亡,死者家属因此向医院求偿6百万元慰抚金。

院方主张,医院不只支付55万元和解,还承诺照顾吴妇直到康复,多年来已支付超过128万元以上的费用,却不曾向家属收取一分一毛,加上死者丈夫除了过年期间医院休假时,会把妻子带往其他安养院照顾,10几年来几乎不闻不问,现在却要求高额慰抚金,实在不合理

一审士林地院判决院方与护士、清洁人员须连带赔偿吴家303万余元,高等法院认为吴妇丈夫一直未再婚,期待妻子能返家团圆,加上吴母白发人黑发人之痛也应赔偿,将赔偿金额增至343万7620元;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全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