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变态师性侵13男童近300次 爱手指插肛门判23年

新北市变态代课老师手指性侵13名男童近300次,遭判23年。(示意图达志影像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新北市一名29岁国校代课老师、同时是教会儿童主日学老师的冯姓男子,涉嫌在2011年至2012年期间以手指插入肛门、搓揉下体性侵13名男童近300次,其中一位最惨的男童被性侵高达120次,几乎3天就被变态冯男插入肛门1次,台湾高等法院4日依加重强制性交等罪判处23年。

检警调查后发现,冯男趁着替学生艺术课时,在教室内播放影片,还以学生上课专心为由,将男童抱在他大腿上,抚摸幼童下体臀部,更以手指插入肛门性侵;担任主日学老师时,还假借「行天父之爱」理由,要男童听命于他,多次性侵男童得逞。

案件爆发后,冯男的委任律师坦承男子有恋童癖,一审法院认定他性侵15位男童,犯案300次,判处29年有期徒刑,但全案上诉到高等法院时,法官认定他性侵13名男童,犯案298次,依重强制性交罪、加重强制猥亵等罪判冯男23年,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