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获杏坛芬芳奖!变态棒球教练10年侵犯22男童 68罪重判13年

▲南投某国小黄姓棒球队教练,长期猥亵、性侵小球员,遭判刑13年。(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高堂尧、吴佩蓁/南投报导

南投县某国小一名黄姓教师,兼任校内棒球队教练期间,竟涉嫌对22名小球员猥亵、性侵长达10年以上。南投地院审理后,依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强制猥亵、强制性交等共68罪,分别判处7年6月到7月不等,应执行有期徒刑13年,可上诉。

据悉,黄是南部人,毕业后即投入教职,在该所国小任职多年,并兼任棒球教练逾20年,平时与学生互动良好,曾获杏坛芬芳奖。

判决指出,黄男于1992年8月至2024年2月间,在该校担任导师、科任老师及棒球教练。其于任职期间,明知22位少年当时均为未满14岁或未满18岁之少年,竟利用执教机会,长期对小球员强制猥亵、性侵、拍摄猥亵行为影像等,共计68次。

南投地院合议庭指出,黄男身为国小老师及棒球教练,竟趁小球员不谙世事之年纪,为逞一己私欲,侵害被害人性自主权,甚至有部分小球员持续被黄男侵犯到国、高中,犯罪时间横跨18年多,被害的人数、次数众多,导致被害人产生终生难以平复的心理伤害,

法官审酌,黄男最终坦承犯行,且已与其中14名被害人达成和解、调解并均赔偿完毕,足认其有尽力试图弥补被害人受创伤的身心灵,且对自己行为有所悔悟,根据黄男自白、被害人及学校老师的证述、扣案照片等证据,认定黄男犯38项加重强制猥亵罪、21项加重强制性交罪、4项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强制猥亵罪、一项成年人故意对少年犯强制性交罪、3项强制猥亵罪、1项强制性交未遂罪,共68罪,各判处7年6月到7月不等徒刑,合并应执行有期徒刑13年。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