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男童口交上百次 恋童癖桌球教练逆转重判10年

屏东郭姓桌球教练涉嫌在10多年前、多次帮6位小学男童口交,一、二、更一审均判7年,更二审轻判2年9月,更三审大逆转,改判10年,可上诉。(本报资料照/袁庭尧高雄传真)

屏东郭姓桌球教练涉嫌在10多年前、多次帮6位小学男童口交,一审依猥亵、性交罪判7年。该案缠讼至更二审时,法官一度仅认定一名男童受害,轻判2年9月。高雄高分院13日更三审结果再逆转,郭男犯强制猥亵、强制性交罪重判10年,可上诉。

高雄高分院表示,郭男连续对未满14岁男童犯强制猥亵罪,处有期徒刑7年。又对未满14岁男童犯强制性交罪,处有期徒刑7年6月。犯罪时间点不符合《中华民国九十六年罪犯减刑条例》相关规定,应执行有期徒刑10年。

2014年,屏东多名男童家长报案指控郭男10多年前,对国小男童下毒手,不但抚摸男童生殖器,还会帮男童口交,有时也会要男童抚摸他的生殖器或口交。

「我小学一到四年级都有发生过这些事,他对我做这些动作一定是超过上百次,我是以一星期1、2次计算」、「我当时还尿道发炎就诊」。多位男童证称,郭男多次学校活动中心,甚至在自宅老婆小孩都在家的时候犯案,有男童还说「教练对我口交时,大家都看得到,也不避讳」。

一名男童甚至指证郭男生殖器上有一颗痣,一名男童则说当时年纪小不懂反抗,是教练的权威关系让他们不敢反抗。郭男反驳,他在2002年至2005年间教过这6名学生,可能是有些学生因为曾经被他修理而不满,才会在事隔多年后想报复。

原审认定郭男仅猥亵及性交多位未满14岁男童,判7年。二审认定郭男连续强制猥亵、对一名男童强制性交,重判10年。更一审认为郭男犯猥亵、强制猥亵、性交罪改判7年,更二审仅认定一名男童被猥亵,轻判2年9月。更三审认定,郭男强制猥亵、强制性交罪均成立,改判10年,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