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伸内裤猥亵3男童 教会男辅导老师承认有「恋童癖」

男童参加教会辅导,却被猥亵下体。(图/达志影像示意图

社会中心台中报导

一名余姓男教会老师有「恋童癖」,还在教会猥亵3名男童,事情曝光后也坦承犯行,并接受治疗,不过法官念在他没有前科、已和被害人家属和解,因此仅依对未满14岁男女强制猥亵罪轻判2年,并宣告缓刑5年。

据判决书,硕士毕业余男宗教教育少年班导师,也是3名未满14岁男童的辅导员,而且每周一晚间都会放影片孩童看,但他却在前年9月至去年4月间多此以协助操作投影机理由将手伸进被害人内裤抚摸下体,前后猥亵A男童8次,此外也在教会3楼教室,B、C男童各猥亵1次,总计10次。

由于A男童被侵犯到忍无可忍,觉得「很讨厌、很恨他,不想再忍受了」,因此告诉父母亲,才终于让事情曝光。台中地院审理时,C男童也供称自己坐在老师腿上玩平板时,就被摸下体,所以把平板放下推开老师的手,之后对方的手就一直放在自己腰部,而余男也坦承犯行,不过他也出示草屯疗养院等2家医院诊所的诊断证明书,说自己正积极寻求心理治疗,矫正恋童癖。

法官审理后认为,余男身为宗教教育少年班之老师、被害人之辅导员,竟不思谨守分寸,以身作则,明知被害人们都是未满14岁之男子,年纪尚幼心智未臻成熟,为满足一己之私欲,违反其意愿进行猥亵,实属不该,不过他并没有前科,手段也尚非极度恶劣,又已接受治疗,并获男童家长原谅,因此以显有堪予悯恕之处等理由,轻判徒刑2年,宣告缓刑5年,但在缓刑期间,需按月医疗或接受心理辅导,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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