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面有神明在看! 干弟二度染指同事孕妻吓到软了

示意图达志影像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新北市江姓男子觊觎同事孕妻美色,两年前二度手指性侵得逞,正欲脱裤硬上时,因畏惧「举头三尺有神明」而不举,最高法院4日依2个强制性交罪判刑2年4月定谳。

根据法院判决,江男被害人丈夫原本是同事,并认被害人为干姊,前(102)年9月3人与另1名女子,在被害人家中欢聚饮酒作乐众人喝到凌晨不胜酒力而呼呼大睡。

江男早有染指干姊之意,趁机靠近以手指性侵,被害人昏沉误以为是丈夫求欢,但一转头惊觉不对劲,随即伸手抗拒却推不开对方情急扬言要大声呼救,江男才罢手。江男事后赔偿被害人丈夫500元。

事隔1个月,江男又借故到被害人家中,再度以手指性侵,被害人苦若哀求说,「我有老公肚子里也有小孩,难道你要破坏我的家庭?」不料江男竟回答「没关系,你老公不要你,我要你就好了。」仍脱裤想硬上。

被害人只身一人无法力挡眼见男站在神明前方,于是大喊「后面有神明在看!」江男竟吓得不举,悻悻然罢手离去,被害人吓得发抖,下体出血急就医才保住胎儿,事后报警处理

法院一审依强制性交罪判处江男4年徒刑案件上诉台湾高等法院,法官考量他患有轻度智能障碍且坦承犯行双方又以3万元达成和解,改判处2年4月徒刑,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