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医黄高彬陪女学生产检 「画押」不算通奸
国内儿童感染科名医黄高彬,2年前带小他20岁、已婚的沈姓女学生做产检,在麻醉同意书上签名并注记双方「夫妻」,产前两人并同居8个月,黄妻愤而控告2人妨害家庭;台中高分院认为,这只能证明2人过从甚密,无法证实有奸淫行为,判2人无罪定谳。
▲儿童感染科名医黄高彬。
判决指出,黄高彬98年12月买下台中市区的公寓,提供他的沈姓女学生居住,并向妻子表明分居意愿,还搬去与沈女同住;100年1月,黄要求离婚,妻雇请征信社查出2人同居。
黄妻发现,沈女因怀孕,100年7月到医院做羊水穿刺,丈夫竟在麻醉同意书签名,注记双方是「夫妻」关系,因此控告2人通奸。台中地院法官认为,2人虽有同住一屋、陪同产检的事实,但无法认定有通奸行为,判2人无罪。检方不服上诉,并要求沈女所生子女与黄比对DNA,但因通奸不符合强制采样范围,遭2人拒绝。
台中高分院审理时,黄、沈都否认通奸;法官维持一审见解,判2人无罪确定。黄高彬目前是中国医药大学附设医院儿童感染科主任,获知判决结果后表示,「本来就没有的事,但已造成我很大伤害」;据了解,黄妻已另提离婚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