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教會竟拐3男童回家硬上 戀童男犯重罪判8年10月
台中翁姓男子参加教会认识3名男童,佯称帮忙照顾前后带3人回家过夜,却趁机对他们口交、性交及打手枪,后因教会老师察觉异状追问才爆发,男童证称,翁用嘴巴吃他臭臭的香肠,法院将翁送鉴定结果也有恋童倾向,批他造成男童身心不良影响,依强制性交等8罪判他8年10月,可上诉。
检警调查,翁男参加教会聚会认识3名男童,2022年12月10日至隔年2月间趁着3人到他家过夜期间,前后利用3人洗完澡后躺在床上滑手机、一起洗澡时,朝男童口交、性交或是打手枪多达7次,后来有男童父母察觉异状报警。
台中地院审理时,翁仅部分坦承,矢口否认强制性交,辩称他是经过男童同意才口交,且洗澡时有无心碰到男童生殖器,并非刻意去碰,也没有硬上。
有男童证称,去翁男家里时,翁有用「嘴巴吃他臭臭的香肠」,臭臭的香肠是指尿尿的地方,当时自己有说不要,要吃之前也没问他可不可以,自己当下第一反应是说「你干嘛」。
男童还说,当时叫翁放开,用手去挡他脸并打他一巴掌,感觉这样很脏、不喜欢,最后翁才放开,自己也赶快去洗干净并骂翁色狼,事后还被翁威胁不能跟家长说。
法院审酌,男童就当时遇害情节描述具体,并未夸大且始终如一,应予以采信,且本案是教会老师发觉异状,逐一追问后有男童提及才爆发。
法院认为,翁透过教会聚会认识3名男童,明知对方年幼未成熟,却仅因一己私欲朝3人性侵,影响男童身心,至今也没有和解赔偿,依2个对未满14岁之男子犯强制性交罪、6个对于未满14岁男子为性交罪,一共判翁男8年10月。
法院也提到,翁经送鉴定似有恋童倾向,且以照顾者身分连续多次侵害男童,应于徒刑执行期满前接受治疗,若经评估仍有再犯危险,得再命强制治疗。
台中司法大厦。记者曾健祐/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