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男童手机骗拍裸照 恶狼硬上3次!判刑8年再赔65万
送男童手机骗拍裸照还硬上3次,台中恶狼判8年、赔65万。(李易昌摄)
台中黄姓男子诱骗少年拍猥亵照的案子审理期间,竟还以赠送全新手机诱骗性侵小6男童3次,甚至1张自拍照200元诱骗,法院刑事一、二审都依强制性交罪判他8年;男童及父亲再提民事求偿200万元,民事庭审酌后,判黄男应给付父子65万元,可上诉。
检警调查黄男2023年4月间以赠送手机为由,诱骗男童上汽旅性侵,过没多久又约在潭子火车站内厕所性侵男童,5月又在沙鹿火车站厕所第3度性侵,另黄男还要男童用他送的手机自拍照,一张200元价格诱骗,因男童家长发现新手机还检视到裸照、性交的对话,怒报警。
台中地院审理时发现黄男性侵男童时,前案诱骗少年的案件还在审理期间,且曾因⟪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被判刑3年10月,不知悔改还再犯,对黄男依3个对未满14岁之男子为强制性交罪各判7年2月,另依1个引诱使少年自行拍摄性影像罪,判3年2月,4罪应执行有期徒刑8年。
台中高分院刑事二审认黄男前案诱骗少年一案被判3年10月,审理期间还对其他少年下手,恶性重大,不予减刑,驳回上诉。
遭诱骗的男童及父亲再提民事损害赔偿,主张黄男的行为对男童造成创伤难以平复,父子一共对黄男求偿200万元;对此,黄对事实没有意见,对父子求偿金额,他无能力负担。
民事庭审酌双方职业、学历,收入及黄男侵害情节,认为男童、其父亲精神抚慰金各以45万元、20万元为适当,一共判黄应给付父子65万元,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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